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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2006年接受《南方人物周刊》的采访时回答,对中国最大担心之一是出现“黑社会化”的问题。今年初,我再次谈到这个问题,说“官商长期不分,其中牵扯巨大商业利益,又无法明白的法规来规范,结果就是发展了潜规则。”见这里

最近关于“黑社会”的消息一下子多起来。有组织犯罪,还不是黑社会。很有组织,组织很庞大,也还是个犯罪集团,顶多是恐怖组织,好像拉登。但拉登不叫黑社会。那什么才是黑社会?

我想到一个定义,不太满意,但姑且说说。那就是不仅是有组织的,有企业运作规模的,而且是黑白互补的,才叫黑社会。既从事正当行业,又从事违法行业,两者互为依存,互为掩护,这样才叫黑社会,这样才是我当时心目中的要指的黑社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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薛兆丰

薛兆丰

13篇文章 13年前更新

薛兆丰,经济学者,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联席主任,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与法学院合聘研究员。曾为美国西北大学法学院(Northwestern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)博士后研究员。为美国乔治·梅森大学(George Mason University)经济学博士。曾发表过数百篇经济评论和文章,持续影响了读者对市场经济的认识。2002 年出版《经济学的争议》,2006 年被《南方人物周刊》评为中国十大青年领袖,2008年出版《商业无边界——反垄断法的经济学革命》,2009年出版《经济学通识》。个人网页:http://xuezhaofeng.com ;联系方式:zhaofeng(at)gmail.com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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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 13篇